转发《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办法(修订)》

作者:平台成果 时间:2020-01-06 点击数: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办法(修订)已于2019年5月27日发布,现转发如下: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办法(修订)

2019年5月27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5月17日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为大力推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运用对策研究和科研教学研究的创新,培育和支持一批我省优秀的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群体,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提升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队伍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推动高水平科研机构和重点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由云南省社科联组织实施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两个巩固”的根本任务。

二、目标要求

(一)创新团队要在基础理论研究或重大应用对策研究上有创新。要在团队建设中展现出哲学社会科学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在学科、理论和方法上有创新,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构建。

(二)结合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通过建设,使创新团队具备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及云南省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能力,并产出一批具有原创性的科研成果,特别注重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有分量的对策性研究成果,充分发挥好智囊团、思想库作用。

(三)面向国家和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规划,以及人才战略目标,通过在若干优先发展领域和主攻方向上,组织、培育和建设优秀学术群体,集聚核心创新资源,构筑人才新高地。

三、申请条件

(一)创新团队的主攻研究方向,须符合国家与云南省中长期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所确定的优先领域、重点领域或前沿热点问题。主要是一些基础性的、前沿性的、有重要战略意义的研究方向和课题。

(二)创新团队的学术创新团队带头人必须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在主攻研究方向上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并已经取得较好业绩,在国内外有一定学术知名度。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中宣部、省级“四个一批”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考虑权。

(三)创新团队的学术创新团队带头人一般原则上应是年龄不超过55岁的正高职人员(省级学科带头人不超过60周岁)。

(四)主要研究成员由5—8名构成,形成一个老中青结合的梯队的团队。其成员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较为合理,研究方向相对集中,具备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和团结协作的精神。鼓励吸纳国内外优秀学者作为兼职研究人员。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五)创新团队原则上以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学科、优势特色学科和省级重点社科研究基地为依托。

(六)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对简单拼凑的“团队”不予支持。

四、遴选程序

(一)每年1月间启动创新团队申报。届时云南省社科联将下发通知,公布当年创新团队申报遴选事项。

(二)创新团队的资助范围限于云南省社科研究机构、各级各部门科研院所、省内各普通高等院校(军队院校)、党校、社科类学会(研究会、协会)。

(三)申报创新团队须填写《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申请书》,报云南省社科联。

(四)云南省社科联组织评审组,对符合申报条件者进行评审,根据标准条件和当年计划资助数量进行遴选。入选者将签订《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目标责任书》。

五、运行管理

(一)创新团队以“单位+研究方向或领域+省创新团队”命名;

(二)资助期限为一年,依财政当年支持经费额度,每年确定若干团队;

(三)创新团队所在单位或挂靠单位按1:1比例匹配经费;

(四)经费主要用于团队运行费和团队成员的科研配套经费,由创新团队负责人严格掌握,依相关管理办法管理使用,专款专用;

(五)运行费,主要用于团队建设过程中必需的费用,成果的出版与发表;如高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和参加高水平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等;科研配套经费,主要包括团队成员开展前瞻性与原创性项目的研究费用和引进与聘请团队成员的科研启动费。

(五)经费使用及来源。

适应新形势下社科工作发展要求,对创新团队建设费用作适当合理的调整以利团队建设费用发挥最大效益。经费包含两部分,一是团队建设费,二是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成果文库出版费。每一创新团队资助经费为不超过10万元,具体金额由省社科联在当年遴选评定经费下达报告中确定,余额作为成果文库出版费(不超过80万元)。团队建设经费一次核定拨付。

计划每年由省财政预算投入200万元。

六、考核管理

(一)创新团队按申报方向和研究计划自主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队伍建设活动,云南省社科联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二)创新团队的建设周期为1年,到期接受考核。  

(三)创新团队在1年内至少要完成以下科研任务,考核评价才为合格。

1.论文(著作)要求。下列条件之一:(1)国内一类权威期刊论文1篇,CSSCI(或中文核心期刊)不少于5篇;(2)国内一般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10篇。(3)有2 份有关报告或建议提交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并得到采纳。(4)A 类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本(含)以上。  

2.较好地建立了一支结构合理、有较强研究能力,学术研究特色明显,达到或接近省内外该研究领域前沿水平,在省内外有一定学术影响的研究队伍。  

3.科研项目要求。获准国家重大招标项目、省部级重大立项课题1项以上。

4.以团队集体或学术创新团队带头人名义成果获省部级二等奖1项(含)或三等将2项(含)以上。

5.创新团队运行期间,团队成员中至少有一人进入或进入考核到省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6.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至少2人次以上。

创新团队在后期考核合格后,可继续申报新一轮的创新团队资助。考核为优秀者,在新一轮创新团队申报评审中有优先权。建设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资格,2年内不得再申报。

7.获资助的学术创新团队成员发表、出版与学术创新团队资助计划有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以及鉴定、上报成果等,均应标注或鸣谢“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资助”字样。

8.云南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成果文库另见相关实施办法。

七、附则

(一)本办法由云南省社科联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2011年下发《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办法(暂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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