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起,云南省教育厅对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发文规定:项目负责人结题、延期、终止、变更均请按以下手续办理:
(一) 结题说明
1.结题手续:参照附件验收证书及结题流程(2019年新办法),验收证书提交科技处3份到教育厅审批备案。
2.经费使用:不做经费验收。结题后经费如未用完,上科研系统提交半年内延期变更申请,由科技处管理人员审批,经费周期变更后,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二)延期说明:
项目研究及经费使用均未完成可申请延期一次,原则上延期半年。
1.申请手续:填写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延期申请表2份,提交科技处到云南省教育厅审批备案;
2.经费使用:上科研系统提交半年内延期变更申请,由科技处管理人员审批,经费周期变更后,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三)终止说明:
项目负责人离职、大病无法坚持科研等原因,填写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终止报告书2份交科技处到云南省教育厅审批备案。
(四)变更说明:
项目若需变更他人完成,需填写重大事项报告表与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各2份,交科技处到教育厅审批备案。
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赵老师,65098046,办公楼210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