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云南省教育厅第八批云南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时间:2020-09-10 点击数:
各单位:
为加快高校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培养,集聚一批高水平创新人才,提升高校自主创新能力,云南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八批云南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养和聚集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为导向,培育一批有能力组织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和成果转移转化的优秀创新群体,组织开展对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或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具有促进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前瞻性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及集成创新,充分发挥所依托科技创新平台的投资效益,产出标志性科技成果,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支撑高校学科建设,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
二、申报条件
(一)创新团队以理工农医领域为重点,瞄准国家和云南省科技创新战略目标、重大科技专项以及学科前沿确定研究方向,具有明显的优势特色和成果推广应用前景。
(二)创新团队的建设应与学校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紧密结合,能更好支撑学校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
(三)创新团队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主要从事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对云南重点产业发展具有较大牵引带动作用,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和成果转移转化能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所从事的研究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目标和标志性创新成果计划,有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和技术实现路线。
(四)团队带头人应为高校科研教学一线的全职人员,具有博士学位和教授职称。曾或现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研究,能把握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过程,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带头人应作为主要成员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
(五)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稳定的研究集体,成员由7-9人组成,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最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应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与合作机制、合理的专业结构与年龄结构以及明确的任务分工,对团队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创新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应紧密相关,获得成果及在研项目应与团队的主要研究方向基本一致。
(六)优先支持能直接服务全省八大重点产业以及社会发展亟需和空白领域的创新团队。
三、申报限额及资金来源
(一)申报限额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3支,各单位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以及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经费支撑能力等整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此类团队建设和建设规模,科技处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二)经费来源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省属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云财教〔2016〕337号)精神,公办高校创新平台建设经费可从核拨高校的生均经费中统筹列支,民办高校创新平台项目经费自筹解决。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为3年,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团队资助建设经费分别为60万元、40万元。
四、认定程序
第八批云南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采取学校推荐、省教育厅认定的方式进行。省教育厅将根据学校的推荐情况,在综合考量学校优势、特色及发展规划,学校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及“双一流”建设等因素基础上择优认定。
五、其他事项
(一)请拟申报团队认真编写《云南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1),并与其他附件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11份),连同《云南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2020年9月25日12:00前报送至科技处(办公楼208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二)拟申报的科技创新团队与已建设的校级(不含校级)以上创新团队的主要研究方向和内容相近的,不得重复申报。
联系人:黄老师、曹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098047
联系邮箱:65865070@QQ.com
附件:1.云南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云南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