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0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时间:2020-10-20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推荐2020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教技委〔2020〕4号)要求,现就推荐我校参与2020年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高校应为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 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 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 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 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 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9年12月1日—2020年11月20日之间。
二、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
(一)每个高校推荐项目不超过1个。
(二)第七届科技委委员和学部委员每人可推荐1项,不占用被推荐人所在组织推荐单位名额。推荐人均需填写亲笔签名的《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第七届科技委委员、学部委员推荐表》(附件 1,以下简称《推荐表》),所推荐项目方为有效。《推荐表》直接报送至被推荐人所在组织推荐单位的科技管理部门,由该部门通知被推荐人,按程序组织申报。
(三)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项目简介严格控制在500字以内。《申报表》和佐证材料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20个页面。
(四)推荐项目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公示内容和公示结果需制作公函报送。
(五)各推荐单位要将所有推荐项目汇总填入《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汇总表》(附件 3,以下简称《汇总表》),纸质文档请加盖公章(同时需发送可编辑电子文档)。
(六)2020 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纸质材料报(寄)送到科技处;电子文档由申报高校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 V3.0(http://stmp.moe.edu.cn/)进行网上申报。
三、时间安排
(一)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网上“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申报系统将于2020年10月25日开放,项目申报只能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各申报人请妥善安排项目申报时间,尽量提前上传申报材料,避免因系统关闭影响项目申报。
(二)请各单位高校将《推荐表》(一式2份)、《申报表》(一式 3 份)、《汇总表》(一式 1 份)、公示内容(一式2份)和有关佐证材料(一式 3 份)等纸质申报材料于2020 年 11 月 2日中午12点前送至科技处办公楼208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过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曹老师 黄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098047
电子邮箱: 1146697549@qq.com
科技处
2020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