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工作要求,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根据《云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26年度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现就学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云南省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重要民生科技创新需求,在产业集聚度高、行业带动力强的领域布局建设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创新动能。
二、重点领域
结合重大项目建设,聚焦资源型产业、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在绿色铝、硅光伏、磷化工、有色和稀贵金属,高原特色农业、文化旅游、绿色能源、现代物流,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生物制造等领域重点布局,强化产业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增强产业链创新活力。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省技术创新中心原则依托省内科技创新优势突出的企业牵头,产业链有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参与,通过组建新型研发机构、平台型公司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方式共同投资建设。
(二)基本条件
1.在云南省境内注册登记,鼓励注册登记为独立法人新型研发机构。
2.按省科技厅要求,建设单位是高校的,须与省内2家以上企业共同建设。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处于行业引领地位,具有行业公认的技术研发优势、领军人才和团队。研发团队中固定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中高级职称或硕士学位以上研究和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50%。
3.创新组织能力强,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相关重点学科的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有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具有广泛联合产学研各方、整合创新资源、形成创新合作网络、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创新任务的优势和能力。近3年内,主持或承担与研发方向相关的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级项目3项以上。
4.依托学院能够稳定支持省技术创新中心开展工作,为省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运行管理、科学研究、人才引进和培养、开放交流等方面提供必要的配套保障。拥有完善的科研基础设施,研发场地面积在1500㎡以上,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在2000万元以上,近2年研发经费投入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
5.已有高水平科研成果产生并应用,具有相关领域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主持或承担2项以上行业标准制定。拥有2项及以上与研发方向相关的I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利权等),或拥有12项及以上II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数达到5项以上,累计创造直接经济效益5000万元以上。
6.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承诺给予支持且已有一定规模的前期投入。
(三)注意事项
1.为避免重复布局,不受理与获批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研究方向重复的建设申请。
2.联合申报省技术创新中心的,牵头申报单位人员在固定人员占比应超过1/2。
3.以企业为主体建设的配套投入资金与省财政资金比例不低于3:1。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渠道
申报单位通过“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gl.kjt.gov.cn/egrantweb/)进行网上申报。使用项目负责人账号,通过“申报管理”—“项目申请”—“新增项目申请”—“科技人才与平台计划”—“技术创新中心专项”—“填写申请”,填报并提交相关材料。牵头申报单位对所提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参与单位如为新申报单位及人员,相关系统注册流程详见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目“用户使用手册”。
(二)受理时间
项目负责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日17:00,逾期未完成申报的将不予受理,请申报完成项目负责人在截止时间前联系科学技术处平台管理科进行审核。
联系电话:0871-65098047
联系人:崔老师 黄老师
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4001616289
科学技术处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