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0-07 点击数:

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高校科技创新水平,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能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解决重大科技问题的优秀科技创新群体,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总体要求,以培养和聚集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为导向,培育建设一批能组织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和成果转移转化的优秀创新群体,组织开展对国家重大战略发展及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或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具有促进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前瞻性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及集成创新,充分发挥所依托科技创新平台的投资效益,产出标志性科技成果,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支撑高校学科建设,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

二、申报条件

(一)创新团队以理工农医领域为重点,瞄准国家和云南省科技创新战略目标以及学科前沿确定研究方向,具有明显的优势特色和成果推广应用前景。优先支持面向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硅谷建设、光伏之都建设、先进制造业、绿色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烟草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数字经济产业、文旅康养产业、现代物流业、出口导向型产业等十二大重点产业发展以及社会发展亟需和空白领域的创新团队。适当布局一定数量的人文社科类创新团队。

(二)创新团队的建设应与学校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紧密结合,能更好支撑学校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

(三)创新团队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主要从事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对云南重点产业发展具有较大牵引带动作用,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和成果转移转化能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所从事的研究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目标和标志性创新成果计划,有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和技术实现路线。

(四)团队带头人应为高校科研教学一线的全职人员,具有博士学位和教授职称。曾或现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研究,能把握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过程,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稳定的研究集体,成员由7-9人组成,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最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应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与合作机制、合理的专业结构与年龄结构以及明确的任务分工,对团队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创新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应紧密相关,获得成果及在研项目应与团队的主要研究方向基本一致。

三、申报限额及资金来源

创新团队采取省立校助的方式,由所在学校负责落实创新团队研究所需要的资助经费。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省属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云财教〔2016337号)精神,公办高校创新团队建设经费可从核拨高校的生均经费中统筹列支,民办高校创新团队项目经费自筹解决。创新团队第一研究周期为3年,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团队资助建设经费分别为40万元、20万元。

四、认定程序

创新团队采取学校推荐、省教育厅认定的方式进行。省教育厅将根据学校的推荐情况,在综合考量学校优势、特色及发展规划,学校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及双一流建设等因素基础上择优认定。

五、其他事项

各单位组织拟申报团队认真编写《云南省教育厅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1),与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连同《2023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20231020日前报送至办公楼20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拟新申报的科技创新团队与已建设的创新团队的主要研究方向和内容相近的,不得重复申报。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098047

电子邮箱:65865070@qq.com


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2023 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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